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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对两院间道路环境整治公告内容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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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裸奔的玫瑰 发表于 2008-06-25 02:25 关键字: | ||
首先我觉得开发商是在断章取义,故意曲解广大业主的交通管制要求,故作姿态,没有明确答复广大业主要开发商给予制止大型施工车辆通行的方案。不知道开发商懂得“公告”的含义么?广大业主要求中海开发商出具整治“噪音”和“扬尘”的具体方案并进行公示,而公告是解决问题的方案决定后才对外公而告知。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发商都把方案决定了,他们和业主进行沟通了么?难道一次简单的开会就让广大业主对他们的行为听之任之么?第一,开发商承诺要公开市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开发商开发建设此条道路的批复文件。从规划图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市政交通路,但规划是蓝图,是将要实施的事情,施工主体是市政有关部门。但现在是开发商为了自身工程开发建设需要,自行开路。也许规划是十年后甚至二十年后才能实施,现在开发商为自身利益提前了,他们是牺牲广大业主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利益为代价。在此,希望广大业主给予关注开发商什么时间公示政府有关批文。第二、公告内容说“该道路是永久性市政规划路,取消该路的要求是中海公司能力所不能及的”,那么,我们要问问,开发商为什么有能力建路呢?要知道市政规划,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前期规划都是要和开发商协商的,包括建筑面积的容积率大小,开发商都有能力去做,现在说没有能力,让人如何相信。只是他们不想取笑而已。第三,内容中提出“任何企业、个人或组织均不得擅自设置”限高“路障等交通管制设施。那么请问,这条路还没有交给市政,就不是市政路,在不是市政路的“路”上设置限高有何不可,就好像业主在自家院子里搭建一个晾衣服杆子就不行么?另外再说你开发商属于一个企业,有权利私自建设一条道路供自己使用么?第四,业主见面会上业主提出的问题中心只有一个,那就是“只要大型施工车辆不过,怎么开发商采取什么方案都可以”,也就是只要没有“噪音”和“灰尘”,我们不会干涉开发商的建设。但公告内容曲解业主的要求,只是片面地对业主提出的书面文字进行解释,道理何在?第五,开发商设置进行时间,晚上为22点至次日7点。业主答应了么?第六,开发商说一期1-4栋楼的施工车今后要走北边,不会往这条路拐,二期(圣朝菲)马上就要竣工,那么我们不仅要问,今后随着少角村和郭家村拆迁的逐步进行,更大的工程建设还要继续实施,短到5年,多则十几年,施工车都要从此路通过,业主精神是不是要发疯?第七。开发商说铺路时就考虑到了会给广大业主带来不便,感到不安。我们不仅要问,带来的难道仅仅是不便么?那么多人的心脏出现问题,开发商难道会给治么?如果真的出现人命现象,还是不便么?开发商如何面对这些潜在的危害,我们业主是不是要求开发商给予承诺?第八,为什么要在广大业主忍无可忍的时候,开发商才会提出洒洒水,扫扫地、甚至说是限时的方案呢?以前开发商干么去了?是不是在拿广大业主利益当儿戏?我们的建议永远就是“坚决抵制噪音和扬尘,还我睡眠和健康”,开发商可以自行在离城外诚很近的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修建供自己使用的道路。希望开发商给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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