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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携带个人物品出门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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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lo 发表于 2007-07-31 04:09 关键字: | ||
我觉得业主携带个人外形大的物品出门被要求去2号楼地下室物业登记的做法十分不方便. 关于这个我有几个疑问: 1 物业说去开出门条的时候他们会拿出业主等级的资料包括照片核对是否是业主, 之后签字领出门条. 请开过出门条的业主回忆是否是这样? 还是只是口头问一下你的姓名,签字就可以? 2 如果说这个是便于管理, 那么请问物业公司, 如果我是乘坐直行梯到地下开车出门, 你们这么管理? 怎么知道是否登记携带物品出门? 会打开业主的车门检查还是会打开后备箱检查? 如果不能这样检查,为什么只对没有车的业主或者步行出门携带自己物品的人检查? 3 我以前给物业提过建议, 是否可以把出门条分别放在各个大门的门口, 保安室. 如果业主携带占空间大的物品出门可以直接在保安那里登记. 但一直没有结果和回音, 请各位业主朋友考虑一下这样的做法是否可以. 另外有一些想法, 所谓物业管理公司, 是管理什么的? 管理业主吗? 各位业主不是花钱请物业管理自己的, 而是请物业公司来服务的. 所以物业公司的责任是管理和教育好保安,清洁,工程部....等等它的附属部门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的. 而不是管理业主的, 所以我觉得一些所谓管理方法和手段不应该用在业主身上, 而是应该尽量让业主方便. 就像大家上班族一样, 老板给发工资,我们就要尽量做好自己的工作让老板满意. 虽然我们某个业主个人不是物业公司的老板, 但是整个业主这个群体应该可以说是. 所以物业公司就应该协调各方资源为广大业主服务的更好. 当然不是要为某个人, 和让每个人满意, 但是要让多数业主感到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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