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老百姓能不能真正享受到国家给予我们的优惠政策

皇庭短租 发表于 2008-06-23 浏览(113) 悬赏分:65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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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6月份卖出了一套房改房,当时交纳税金3000元.又在今年8月份购置了一套100平米的住宅房,需交纳税金4500元左右,按照税收政策我可以享受抵扣税的优惠.现在我碰到的问题是整个小区的竣工要到08年,也就是说我的房产证要到08年才可以领取,前几天我去办理税收被告知交纳税收后需在3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逾期将交纳每天100元的滞纳金,如果等到可以办房产证的时候再去交纳税金,将不能享受抵扣税的优惠,因为此项优惠时间限定为1年之内,请问能不能在我以上的叙述中给予我宝贵的建议使我们老百姓能够真正享受到国家给予我们的优惠政策.谢谢!

其他答案 唐朝 回答于 2008-06-23

我刚刚办过这个手续。
出售二手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者,可以享受所得税的退税政策(不是抵扣)。具体操作是这样的:
你在出售二手房时,其中有一项税是所得税,税务部门会开具一张“所得税保证金”的发票。发票中会注明,保证金的期限是一年,超过一年将把保证金转为所得税。
你在一年内重新购买新房后,可以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旧房出售合同、所得税保证金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退税手续,不需要等到新房的房产证办出来(如果是期房,肯定要超过一年的)。有一点,新房的总房价要比旧房高,否则只能退一部分了。

我看不懂你问题中的“前几天我去办理税收被告知交纳税收后需在3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逾期将交纳每天100元的滞纳金”,你是去办理退税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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