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请教:在目前新政下,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转成商品房?

陈先生 发表于 2008-06-24 浏览(204) 悬赏分:20  收藏 
关键字:
我家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明年5月才满5年,准备满5年后转成商品房。请问在目前的新政策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转?房子是在我先生的名下,能否通过卖给我这样一个程序来做?目前政府回购有没有什么细则出台?我该如何避开政府回购?目前丰台地区的政府指导价为多少?我需要交哪些费用?盼有关专家,或新政出台后做过经济适用房买卖的中介讲一下。

其他答案 大内经纪 回答于 2008-06-24

按照新的经济适用房二次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产权证下发日期未满5年出售的,政府有权按原购买价格优先回购.产权证下发日期满5年出售的,可按市场实际价格交易但需要出卖人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也有部分回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工程.虽是回迁房但受经济适用房管制,满5年上市交易不用交综合地价款,需要交3%的土地出让金.
丰台区的各区域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不一样,你没有说明具体位置无法答复.

其他答案 罗诺亚.卓洛 回答于 2008-06-24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作为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的基数。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在应补交价款中核减。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1/1 2 1

我也来说两句

字体颜色 字体背景颜色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超级连接 插入图片 Flash图片 realplay视频文件 Media Player视频文件 引用 清理代码
内容限制: 字节.
家和网声明:灌水、人身攻击、违法、反动、色情、无实质内容的信息及广告信息,家和网有权编辑或删除,情节严重者删除ID。 用户应确保您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自行负责,并应承担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所导致的任何行政责任、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