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二手房买卖手续问题

wangzizi@sina.com.cn 发表于 2008-08-19 浏览(138) 悬赏分: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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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买一二手房,在当地房管局办理的手续,并于40多天后办理好了房产证。办理当时我们双方出具了办手续的工作人员要的手续。卖方的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人名字,她还拿着结婚证,但她丈夫并未到场。我们第一次买房子也不懂,全听的工作人员安排办理的.好多年后才了解好像她丈夫应该有个东西证明他允许卖房子,现在担心她丈夫以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房子被卖了为理由,要收回房子。请问,我们的手续办的会有问题吗??如果他们要这样的话我们会面临什么情况??我现在该做些什么吗???

其他答案 wangjie@hotmail.com 回答于 2008-08-19

新的房产证你都拿到手了,万无一失! 房屋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但是也看要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如婚前财产,要到婚后8年才能算共有.正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如想出售双方的共有财产,必须出示另一放的同意出售证明!但是既然权属转移单位已经给你们办理的产权转移手续,就不会再出现问题,就算是他的爱人又来找麻烦的话,也是办理单位的问题! 简单的说,你房产证都拿到手了,就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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