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买二手房手续求教

davidhouwei 发表于 2007-08-30 浏览(504) 悬赏分: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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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一二手房,现房东在浙江,委托她在北京的亲属全权代理,是不是要在北京公证:买卖、房地产过户等有关手续,全权委托XXX办理,受托人在上述事项中所作的决定和在有关文件、合同上的签字,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委托书上的地址是售楼部的地址(有该小区的全名),售楼部地址和现在小区地址有区别,但是房号一致。 我的疑问是:1、公证时,受托人不在场,没签名,那么公证书是否有效?受托人是否可以凭这份公证书办理一切买卖、过户等手续? 2、虽然委托书上写的是该小区的名字,而且栋数、房号一致,但是房产证上的地址和委托书上的地址(售楼部)有区别,那么该委托书是否有效

其他答案 aa46449521 回答于 2007-08-30

有效,但要注意看清楚最好公正一下

最佳答案 libin525 回答于 2007-09-09

  • davidhouwei

你好,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谨慎了!

原则上公证必须是在场,必须是签字的.不仅仅是房本上名字的人要签字.而且还涉及到房子共有权人的证明.比如:爱人同意出售等,这些手续是很严格的.

你有什么事情可以找公证处咨询,做这块的具体的手续.

也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我在这方面做了很长时间了,基本上也能说的上来.

李斌13811116525京房工07-01-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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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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