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玉珍律师
“他是个变态,快,快帮我报个警!”,深圳罗湖,年轻小伙阿仁喝醉后,睡倒在路边。万万没想到,一名流浪汉将他带到宾馆,还花200元开了间房间,然后做了不可描述之事。阿仁迷糊中睁开眼,发现一名十分邋遢的男子正在猥亵他,一下子惊醒了,冲出房间并报警。\r
\r
经警方调查,男子王某患有性病,无固定工作、固定住所,四处流浪,当时在马路上发现醉倒的阿仁后,将其带到酒店猥亵,准备性侵时阿仁苏醒。阿仁吓得赶紧去医院检查,花了3370元。后王某因触犯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阿仁医疗费。\r
\r
“捡尸”的案件时有发生,但一般都是女性受害者。捡男子的,真是第一次听说。\r
\r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王某真够可以的,都混到流浪的地步了,还舍得花200元开房猥亵男子。\r
\r
细思极恐的是,他有性病。那这性病如何来的呢?显然是生活不检点的原因所致啊。对于阿仁而言,可能是一辈子的阴影了,需要心理建设。所幸,阿仁没有被进一步侵犯,否则有可能被传染性病。\r
\r
男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r
\r
根据《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已经将猥亵罪的犯罪对象扩大到他人,包括男人。强制猥亵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达到被害人不敢放抗、不能反抗的程度。\r
\r
具体到本案,男子利用阿仁醉酒的状态,无法反抗,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属于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r
\r
有网友问,如果男子性侵了阿仁,是否构成强奸罪呢?不构成,仍然构成强制猥亵罪。因为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女性。\r
\r
那么,王某患有严重的性病,会构成单独的犯罪吗?\r
\r
如果王某患有一般性病,但没有卖淫、嫖娼,则并不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果王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故意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且不采取措施,导致他人感染的,属于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r
\r
男孩子也要保护好自己啊!切记,犯罪行为是无下限的,不要以为男生不会受到侵害。无论男女,饮酒要适度,切勿放纵自己,否则会追悔莫及。\r
\r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深圳头条# #头号周刊#\r
\r
———————————————————————————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网友VERSTEHEN487:流浪汉犯了什么罪?